敬神的时候要“许愿”,即承诺给神以“好处”,其实这也是一种交易,直率一点说就是行贿受贿,以权易贿,不过这权是神权而非人世间的权力罢了。
褚人获《坚瓠秘集》卷四记了一个有趣的故事:明朝末年,苏州有个俞胖子食量惊人,把一份家当快吃完了,于是用最后的四两银子,在城隍庙里“买”下一尊“皂隶”(就是城隍老爷左右的捕役,戏台上官员问案时站在两旁吆喝人犯的,着黑色服装,戴红黑高帽),每天去收取敬神的人上供给这尊皂隶的肉、蛋、饭食,来填自己肚子。但俞胖子的食量太大,一尊皂隶的供品还嫌不够,亲友们只好又集资四两,再为他“买”下一尊,这才能“充然果腹”。这样一直过到清朝代替了明朝,顺治初年俞胖子死后,还是靠将两尊皂隶“顶卖”给别人,才给办了丧葬。
小时候曾在城隍庙旁读书,亲眼见过庙里城隍、判官、皂隶面前,每天尤其是初一十五,总堆放着各色供品,猪头、肘子、鸡鹅都有,当然大件的都在正中城隍老爷的供桌上,两厢廊下便渐少而差了。可见在阴间也和阳世一样,享受和权位总是成正比的。至于庙中供品的去向,当时倒没有仔细想。庙里管香火的人似不很多,他们代神咀嚼消化肯定消化不了。这回看了《坚瓠秘集》才知道,原来这些鸡豚还可以变成银两,到近世自然就成钞票了。
中国没有产生过真正的宗教,过去敬神的行为却非常普及。到城隍庙磕头上供的,心里想的只是自己一家的吉凶祸福,等于是花钱买平安。想发财敬财神,怕起火敬火神,求子孙的便敬送子娘娘。敬神的时候要“许愿”,即承诺给神以“好处”,或上匾挂幛,或演戏三天,直至重修庙宇再塑金身,在赐予了人祈求的福祉以后。其实这也是一种交易,直率一点说就是行贿受贿,以权易贿,不过这权是神权而非人世间的权力罢了。
神掌握着人的吉凶祸福,人欲趋吉避凶,即须供奉神以“好处”,吃喝的供品便是开头第一宗。泥塑木雕不能上宾馆酒楼,鸡豚只能捧到庙里去。这时人们对神们所持的只是一种实用的态度,恐怕没有太多尊敬,至于热烈的感情就更加谈不到了。这大约就是过去中国人普遍敬神,却很少有坚苦卓绝的宗教信徒,更无从出现为真信仰而死的殉教者的原因。现在听说,有些地方又修起城隍庙,庙里的香火又兴盛起来,估计上供者一定不少。不知供品是否都折成人民币了,如果还多实物,如何处置倒是一个问题,能学苏州古时的办法,招俞胖子那样的人来“买”么?